全国两会注册会计师声音
全国政协委员石文先提案:取消内地会计师事务所H股业务资质
案 由:中超直播:取消内地会计师事务所H股业务资质的提案
提案 者:石文先委员
提案内容:
2009年11月9日,财政部会计司、证监会会计部联合印发了《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工作方案》(财会便[2009]79号,以下简称《试点方案》)。根据《试点方案》,12家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,并一直延续至今。2020年新修订《证券法》施行后,已经全面取消了国内会计师事务所,从事证券、期货业务资格许可。取消国内会计师事务所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已经势在必行。
一、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质许可存在的主要问题
(一)与新修订《证券法》规定相抵触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,已于2020年3月1日起全面施行。新修订《证券法》的亮点之一在于取消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从事证券、期货业务资格。在内地与香港会计审计准则早已等效互认的背景下,内地会计师事务所H股审计资质的存在,涉嫌违背了新《证券法》相关条款和要求,既不合法也不合理。
(二)不符合国家“放管服”精神。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转变政府职能,把“放管服”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,持续加以推进。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全国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8〕79号)明确要求,“按照在法治下推进改革、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要求,抓紧清理修改一切不符合新发展理念、不利于高质量发展、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民群众期盼的法律法规”。
(三)影响和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。2010年,财政部、证监会审核同意12家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后,随着国家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理念的改变和监管力度的加强,内地注册会计师行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发生很大变化。一些具备H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,因各种原因已经事实上不存在,或多次遭到监管部门严重处罚,早已不符合财政部、证监会当初制定的审核推荐标准,也不能胜任H股企业审计能力。随着国内企业到香港资本市场上市增多,H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存在,已经严重影响和制约注册会计师行业新时代高质量发展。
二、为促进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,更好服务国内企业香港上市,我建议:
(一)取消H股业务审核推荐机制。财政部、证监会成立工作专班,及时与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、香港证监会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。根据新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精神,对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,由原来的财政部、证监会审核批准制,改为在财政部、证监会“双备案”制。
(二)推动会计师事务所高质量发展。国办发〔2021〕30号文对新时代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,作出了方向性引领和系统性框架规定。财政部、证监会设立会计师事务所H股业务资质的初衷,在于希望提高内地会计师事务所,服务香港资本市场的标准和能力。新时代下,内地注册会计师行业政府监管部门,应以推动国办发〔2021〕30号文全面贯彻落实为契机,不断提升内地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和执业水平,更好服务香港资本市场。
(三)加快培养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。高端型、复合型国际化人才,是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优“走出去”的核心因素,也是能否胜任H股审计的关键所在。政府有关部门应从资金、政策上,鼓励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全面增加人才培育投入。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资质、国际水平和国际认可度的注册会计师,加快形成、充实、优化从事H股审计的人才团队,为确保H股审计质量奠定稳固强大的人才基础。
转载附:2010年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内地12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
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、
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、
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、
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、
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、
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、
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、
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、
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、
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、
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、
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。